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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科技厅: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的通知

时间:2025-07-01 18:07

各设区市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科外字〔2021〕126号)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(以下简称合作基地)申报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要求

详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科外字〔2021〕126号)相关内容。

二、申报工作程序

申报工作主要包括线上填报、线上审核、申报推荐、纸质材料报送等程序,请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阅读和熟悉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办理流程》(附件1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流程》(附件2),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及工作流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。

三、申报材料报送

(一)申报材料应当包含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书》(附件2—1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佐证材料清单》(附件2—2)中所明确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。请申报单位聚焦特定专业领域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。

(二)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前通过“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zwfw.gxzf.gov.cn/)进行申报(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—3)。待受理审核后,将纸质申报材料打印、签字盖章送至所属地推荐单位(各设区市科技局、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)。各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区或行业科技创新能力、产业发展实际需要,择优推荐。

(三)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8月8日前将推荐申报单位的申报纸质材料(1份,签字盖章并胶装成册,含附件2—1和附件2—2所明确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)和电子版(PDF格式),以及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—4)报送至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。逾期或签章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。

四、政策支持

对通过评审获得认定的合作基地,后续可优先获得申报广西科技计划相关项目支持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每个申报单位本年度最多申报1家合作基地。

(二)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工作,如实填报申报材料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(一)合作基地申报材料接收:

1. 联系电话:0771—3370895、3370896、2637698;

2. 材料接收电子邮箱:cgb@kjt.gxzf.gov.cn;

3. 材料送交或邮寄地址:广西南宁市科德路3号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904室,邮政编码:530007。

(二)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:0771—5873093。

附件:1.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办理流程.wps

2.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流程.wps

2—1.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书.wps

2—2.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佐证材料清单.wps

2—3.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“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认定”操作指引.wps

2—4.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.wps

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
2025年6月30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关联文件:

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桂科外字〔2021〕126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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